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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民間要求兩岸協議監督立法,行政院今(2)日將進一步邀集陸委會及法規會等單位,針對草案的法律文字進行研商與討論,預計周四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不過,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強調,該草案與服貿審查沒有關係。

行政院昨召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審查會議,孫立群表示,昨天的會議討論內容主要著眼點於行政機關在簽署兩岸協議時,如何適時地讓民意機關立法院瞭解兩岸談判過程及進度,並參酌立法院的意見,納入兩岸各項協議內容中,整體而言,此一方向獲得出席與會代表的支持與同意。

孫立群指出,為回應各界對兩岸協商過程應更公開透明及兩岸協議監督處理法制化之要求,監督條例(草案)內容方向在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架構的基礎上,結合行政部門已建置之「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國家安全審查機制」,並在符合憲法權力分立、權責相符之憲政原則,且衡平保障公眾知情權與協商運作需求下,建構整體兩岸協議監督處理法制。

值得關注的是,行政院加快立法腳步,無法平息太陽花學運,學生訴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先立法,再審服貿,總統馬英九堅持,「這我們覺得沒有必要,應該可以同時做,已經走過的老路不必再走,後面的加強審查即可」。

■ 新聞專輯/服貿審議衝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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